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
返回上一页
高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阳光征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表评价
下载
【备案编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7月01日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文件性质】
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上一篇:
《关于印发《扬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