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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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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苏司备﹝2026﹞000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2月01日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文件性质】
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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